GP21-SW019運城學院2021年9月處置報廢資產一批 | |||||
項目編號 | GP21-SW019 | ||||
標的名稱 | 運城學院2021年9月處置報廢資產一批 | ||||
業務類別 | 實物資產 | ||||
交易方式 | 掛牌轉讓 | ||||
標的基本情況 | 運城學院2021年9月處置報廢資產一批,標的具體情況請在公告期間到太原公共資源拍賣中心有限公司咨詢了解。 | ||||
評估機構 | 山西中和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資產評估值 | 39220元 | 評估基準日 | 2021年9月10日 | ||
標的是否存在 抵、質押情況 | 否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運城學院 | |||
住所(注冊地) | 山西省運城市河東東街333號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2140000405700195W | ||||
所屬行業 | 教育 | ||||
企業性質 | 公益二類 | ||||
資產處置文件 | 運城學院黨委常委會議【2021年6月3日】 | ||||
掛牌信息 | 掛牌價格(轉讓底價) | 39220元 | |||
掛牌期限 | 5個工作日 | ||||
掛牌起止日期 | 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 | ||||
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 | 協議轉讓 | ||||
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 | 網絡競價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具備以下條件: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相應的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特別提示: 1、意向受讓方成功受讓本標的后,若將轉讓標的中的電子產品進行拆解,從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物理、化學特性的方法減少已產生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減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將其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須取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證書》,并嚴格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前述拆解、提取物質等活動。 2、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內辦理完成受讓登記和交納保證金,不代表其具有受讓資格,受讓資格以轉讓方最終審核結果為準。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保證金設置 | 交納金額 | 10000元 | |||
交納截止日期 | 掛牌公告期內,截止時間為公告到期日17時,以到賬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轉賬、匯款 | ||||
保證金賬戶信息 | 名 稱:太原公共資源拍賣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晉陽街支行 賬 號:4852 9010 0100 0675 59 | ||||
保證事項 | 保證金用于標的轉讓時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擔保 | ||||
處置方法 | 標的成交后,保證金自動轉為提貨保證金,所交納的提貨保證金在轉受讓雙方辦理完畢提貨手續且公拍中心收到標的提貨證明文件后的7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未成交的,所交納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若(意向)受讓方違反交易相關規定,則交納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次轉讓的標的以整體打包方式進行轉讓。 2、本次轉讓標的具體情況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相關數據僅作參考,太原公共資源拍賣中心有限公司及轉讓方不保證該資產的完整性及品質,均以現場實際數量、質量為準。 3、意向受讓方在轉讓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署成交文件、《資產轉讓協議/合同》/《移交確認書》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 | ||||
咨詢電話 | 0351-7731636 18335183955 任先生 | ||||
辦理受讓登記地點 | 山西省太原市塢城南路50號山西省政務服務中心B座1層太原公共資源拍賣中心窗口 |